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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技术审评中常见问题探讨

2017-07-17 1976

 作者:孔学礼

单位: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中心 ( 昆明 650101)


内容提要:本文对第二类医疗器械中的医用卫生材料注册技术审评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做一分析,以期为申报者和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达到规范申报资料,提高审评效率,缩短注册周期的目的。

关 键 词: 医用卫生材料 技术审评 问题 探讨


        医用卫生材料是指用于临床或日常医疗的不可吸收外科辅料、创面辅料、包扎辅料、手术室感染控制用品、医护人员生物防护用品等的合称。医用卫生材料并不是单一品种医疗器械,而是人们在生活中为了方便应用把以上几类医疗器械合称为医用卫生材料。其中包含外科织造布类敷料、外科非织造布敷料、绷带、胶带、手术单、手术膜、外科手套、外科口罩、防护口罩、防护服等多个医疗器械品种。本文对第二类医疗器械中的医用卫生材料注册技术审评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探讨,为申报者和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以规范注册申报资料,提高注册效率,缩短技术审评周期,节约技术审评部门及申报者的注册成本。

1.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的分类界定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5 号文《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的规定,除了少数用于人体血循环和中枢的医用卫生材料按第三类器械管理外,其余大部分医用卫生材料一般与人体皮肤/ 腔道(口)、创伤/ 组织暂时(医疗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在24h 以内)或短期(医疗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在24h 以上、30d 以内)接触,结合安全风险程度,划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1]。第一类医用卫生材料仅是指与人体皮肤/腔道(口)暂时或短期接触,安全风险很低的品种,所以绝大部分医用卫生材料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2.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注册现状


        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包含品种多样,现有市场保有量,无论数量和体量都很大。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注册数据统计,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注册品种数量约占到所有第二类医疗器械品种总量的26%。因为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临床和日常医疗应用十分广泛,所以全国每年还有很多申报者在不断申报注册。以云南省为例,2014 年1 月~2016 年12 月3 年中,申报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品种数为302 个,其中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品种数为91 个,占云南省近三年申报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总数的30.1%,而近三年申报注册的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品种数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然而,在这些注册申报资料中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这些问题通常会导致较长的补正周期或技术审评不通过。

3.常见问题的分析和讨论


3.1 申报资料缺乏逻辑统一性,前后内容不一致普遍存在

        缺乏逻辑统一性主要表现在申报资料内容前后矛盾和缺乏时间逻辑性。例如,环氧乙烷灭菌确认报告时间在灭菌柜参数确认之前。申报资料内容前后矛盾和缺乏时间逻辑性,在技术审评过程中很可能被定性为申报资料真实性存疑。而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

实性负责[2]。”若申报资料真实性存疑,而如果申报者无法自证,技术审评结论一般为建议不以注册。

        前后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主要体现在注册申请表、综述资料内容、说明书和标签样稿三部分内容不一致。不一致部分主要为型号规格、性能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禁忌症、注意事项等内容。

3.2 对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清单作用理解不到位

        2014 年医疗器械法规更新后,申报资料要求中借鉴国际医疗器械管理先进做法,要求提交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清单(以下称作基本清单)。基本清单主要包含管理性信息,明确产品是什么、符合安全有效基本要求的证据三部分内容。提交目的一方面是帮助申报者在设计和制造产品以及整理申报资料过程中,认真梳理并自行评价产品风险,符合安全有效性后才申报注册;另一方面,在技术审评时,基本清单是一个帮助技术审评人员理清申报资料逻辑性及查看安全有效性的证据资料是否充分的工具。而大部分申报者在申报过程中并未理解提交基本清单的意图,认为基本清单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形式文件,更谈不上用好基本清单这一工具。导致基本清单内容简单,客观证据文件罗列、提交不充分。

3.3 综述资料过于简单,未介绍清楚产品情况

        按照《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总局2014 年第43号)的要求,综述资料包括概述、产品描述、型号规格、包装说明、适用范围和禁忌症、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信息、其他需说明的内容七个方面内容[3]。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申报者通常存在以下问题:①产品结构组成描述不清,未详细介绍所用材料种类、物理化学属性等。②产品工作原理介绍过于简单,未能基于现行科学理论水平进行科学合理的描述。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产品工作原理可参考《医用口罩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中医用口罩产品工作原理的描述[4]。③包装说明不清楚,有关产品包装的信息通常被一笔带过;特别是对于无菌供应的产品,未说明与灭菌方法相适应的最初包装的信息及选择理由。

3.4 前期研究不充分,研究资料缺乏

        研究资料是申报资料中最核心的证据资料,研究资料是否充分详实,直接关系到所申报品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一般包括产品性能研究、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生物安全性研究、灭菌和消毒工艺研究、有效期和包装研究、动物研究、其他证明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七个方面内容[3]。由于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一般不涉及同

种异体材料、动物源性材料或生物活性物质,不要求提交生物安全性研究资料;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在临床上应用非常广泛,应用历史较长,一般不需要提供临床前动物试验资料。但许多申报者由于前期研究不充分或开发设计阶段不注重资料管理、收集,导致申报资料中通常存在以下问题:

        3.4.1 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问题:①缺乏完整有效的生物相容性评价报告;②生物相容性评价的依据和方法表述不清晰[3] ;③产品所用材料、配料、生产过程引入的外来物质的描述不详实;④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不充分[3] ;⑤对于现有文献材料、临床数据或试验结果的收集、整理、评价缺乏。

        生物相容性危害是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主要安全风险之一,生产过程引入外来物质、材料色牢度不达标、产品脱落微粒、灭菌剂残留等都可能导致生物相容性危害。所以申报者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应依据GB/T 16886.1-201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 部分:评价与试验》进行生物学评价,或按《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345 号)文件的规定准备申报资料。《生物学评价报告》可以考虑(但不限于)包括以下方面:①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的策略和所含程序;②医疗器械所用材料选择的描述;⑤材料表征-医疗器械材料的定性与定量的说明或分析或医疗器械材料与市售产品的等同性比较;④选择或放弃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⑤已有数据和试验结果的汇总;⑥完成生物学评价所需的其他数据[5]。因此,申报者还应积极对现有文献材料、临床经验或试验数据进行收集、整理,更好的为产品的生物相容性评价服务,同时可以节约产品研发成本。

        3.4.2 灭菌工艺研究:医疗器械的灭菌方式有多种,但大部分以无菌方式供应的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多采用环氧乙烷灭菌。而灭菌工艺为特殊工艺,其质量不能通过检验得到完全控制,因此应明确灭菌方法、参数和无菌保证水平,并提供灭菌确认报告[3]。通常存在以下问题:①灭菌参数确定缺乏依据;②灭菌验证准备不充分。例如,未对所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未对灭菌柜进行安装确认等;③灭菌验证过程不规范;④灭菌验证方案和报告内容过于简单;⑤过度灭菌及灭菌不到位的风险并存。过度灭菌会造成环氧乙烷残留量超标(≤ 10μg/g)和影响产品性能。⑥对于以非无菌方式供应的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应该明确推荐给终端用户的灭菌/ 消毒方法和参数,但很多申报者并未就所推荐的灭菌/ 消毒方式进行验证。

        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广泛用于临床创面清洁和防护、手术室感染控制,无菌保证水平不到位是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最大的安全风险,其存在风险隐蔽、不良反应不易识别、不良反应危害程度大的特点。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灭菌工艺研究,依据GB 18279-2000《医疗器械环氧乙烷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等相关标准,科学合理的进行灭菌验证,在无菌保证水平、环氧乙烷残留量、产品性能三者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3.4.3 有效期和包装研究:申报者应该提交确定产品有效期的验证报告以及在宣称有效期内以及运输储存条件下的包装完整性的依据[3]。常见的问题有:①未提交有效期验证报告和包装研究资料。②有效期验证缺乏合理性,如加速老化试验时间设定不合理。③加速老化试验过程不对产品全性能进行检验。④包装研究往往忽略运输、储存条件模拟试验。

        有效期的验证决定了产品的有效使用期限,包装研究是为了保障产品在有效期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的有效期的验证和包装研究可参照YY/T0681《无菌医疗器械包装试验方法》系列标准开展,加速老化试验的每个阶段均应该对产品全性能进行检验。产品运输条件模拟试验可参照GB/T4857《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系列标准进行。

3.5 风险管理意识不足,风险分析流于形式

        安全风险贯穿于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流通、储存、使用整个生命周期,而大部分申报者并未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缺乏系统的风险评价与控制。导致风险点识别不全面、风险控制措施不恰当、风险管理不系统等问题。申报者应该依据YY/T0316—2008《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要求开展。应该注意的是,该标准提供了风险管理的程序,但对风险分析报告内容格式并未做规定,所以申报者往往缺乏涵盖产品所有风险点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完整的安全风险分析报告[6]。这也导致流于形式的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与其他申报资料缺乏系统关联性,在技术审评中的参考价值不大,对产品风险控制也起不到实质作用。

        综上所述,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注册申报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原因:作为产品第一责任人的申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够;申报者不注重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学习,产品相关标准规范不熟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特别是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管理者风险管理意识不足;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等。第二类医用卫生材料申报者应该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提高注册申报质量,保障好公众的用械安全。



参考文献


来源:中国医疗器械信息杂志

整理:TAC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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