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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第五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公布

2018-04-08 2277

关于第五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的公告(第210号) 


为引导申请人合理申报,现将第五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第五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


序号 申请界定时间 申请单位 产品名称 界定结论
1 2018年1月30日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盐酸利多卡因粉末无针经皮注射给药系统(商品名:Zingo)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2 2018年2月9日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洛沙平吸入粉雾剂单剂量给药系统(商品名:ADASUVE)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3 2018年2月11日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Alirocumab注射液(自动注射器)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4 2018年2月11日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Alirocumab注射液(预填充注射器)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5 2018年2月12日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卡那奴单抗注射液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6 2018年2月12日 浙江海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载药导尿管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7 2018年3月1日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Efpeglenatide注射液(预充式注射器)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8 2018年3月1日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Efpeglenatide注射液(自动注射器)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