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组建的全国医用电声设备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拟组建的全国医用电声设备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建方案(见附件)进行公示。有关单位可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意见或电子意见于2018年7月15日前返回我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华佗路31号
邮编: 102629
电话: 010-53852612
E-mail:zhb-xbs@nifdc.org.cn
国家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9日
附件1:全国医用电声设备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基本信息
附件2:全国医用电声设备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专家名单
附件1:
全国医用电声设备标准化技术
归口单位基本信息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附件2:
全国医用电声设备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专家名单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