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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药监局新增检查内容 药械企业必须符合“两票制”规定

2017-07-17 1944

药械圈有这样一种观点:热炒之下成立CSO的终极目的就是套现,这种成立CSO的初衷就是准备和国家政策死磕!这才过去了半个月,CSO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近日,太原市7个部门联合发文的一纸通知让整个药械圈震动!


CSO是什么意思?


药械圈的CSO(Contract Sales Organization),可直译为合同销售组织,即以协议方式将产品销售服务委托给第三方来完成的组织形式,也可简单理解为营销服务外包机构,通俗讲就是由药品代理商升级转型完成的提供药品营销外包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太原市医改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卫计委、药监局、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太原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在3月15日印发,这个周末才被药械圈大面积知晓,叫停医药销售外包(CSO)等政策让药械圈震动。


我们来看《通知》究竟都说了什么:


《通知》第十五条

 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可视为生产企业的经营单位,不得委托科技公司、咨询公司等非药品生产企业在我市推广销售药品,不得向这类企业支付费用、变相”洗钱”和增加药品销售环节。


目前实操中,CSO正是这样在变相“洗钱”,拿着虚开的发票在向生产企业套现。从通知的出台来看,监管部门对CSO逃避监管的套路是非常清晰的,政策的出台,很明显是要进行打击!


《通知》第十七条

发现流通企业提供虚假发票及复印件或其他违反“两票制”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在太原市医疗机构配送资格,并提交省卫计委撤销其药品、医用耗材配送资质,依法移送食药监、税务等相关监管部门追求责任。


这个肯定一查一个准,不用质疑!就看《通知》的执行态度,七部门联动,态度肯定很明确!


《通知》第十八条

对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配送或代理商)政策一致:对在执行两票制和打击由于各企业为规避两票制而带来的市场上存在的新型变相开票、洗钱行为时,对药品与器械耗材生产企业及其流通企业(代理商业)一视同仁,旗帜鲜明的表明了治理的严苛态度与决心。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两票制是制度而非法律,不开两票顶多取消采购资格,何来涉嫌犯罪?这是本条内容的核心,就是将为规避两票制而进行洗钱套现的“CSO”进行了捆绑,一旦发现虚开增值税肯定涉嫌犯罪!药械圈很多人最早都是在找发票套现,后成立“CSO”等各类科技和咨询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套现,这一条就是为打击这种套现的“CSO”设置的。


《通知》第十九条

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的发票管理,配合两票制的实施工作。这一条是《通知》核心中的核心,税务部门加入两票制的发票管理是对“CSO”的七寸进行了精准打击!回顾已经发生的,几乎都是虚开套现!如果你继续这么玩,虚开增值税就够请你去喝茶了!

 《通知》由医改办、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卫计委、药监局、税务局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第十八到第二十四条明确表示: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平台等数据共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通知》的态度非常鲜明,对包括委托CSO机构推广销售药品及通过伪CSO机构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要进行多部门联合打击。


两票制在各省逐步实施和正在落实和试运行,正如太原《通知》在文件开头所明确的,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太原市医改办报告,执行顺利的话,被其他省市学习采用的可能性非常大。


太原两票制《通知》新政的出台,对闹的沸沸扬扬、热炒、打了鸡血一样参与学习和开班各类咨询公司、科技公司的企业和大代理商无疑是一记闷棍!


如果你的财务部门有很多不合规的票据,或许你看完本文该颤抖了!


至于那些票据不合规,你心知肚明,税务部门也心知肚明!或许你会说,这是太原的,我又不在太原,管我鸟事!你要记得,我们都很善于学习和模仿,下一步会不会被其他省份学习并采纳,具体采取什么形式来出台或者修改完善,到那时就轮到您了!


来源:药联社

整理:TAC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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