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7年11月1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1则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行政处罚的案件。案件中,上海斯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扩大经营范围,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款20000元处罚。以下是公告原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食药监(奉)罚处字[2017]第2220170072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斯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斯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34201792-9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刚 |
主要违法事实 |
上海斯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扩大经营范围,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款处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20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的;……”的规定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7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