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热线:400 0087 916
2017年11月发布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第145号公告),明确对符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具备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相应能力水平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施行备案管理。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机构资质、设置专门的临床试验管理部门、人员、管理体系等相关要求;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信息系统,用于临床试验机构登记备案、备案管理供各方查询。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已有1177个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机构目录.docx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01、04、07、08、09、10、19、21相关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发布
活动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