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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同时废止。
以下是致众整理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正式稿与试行稿的对比,请点击大图查看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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