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国家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遴选出一批产品管理类别(见附件1)和分类目录内容(见附件1)拟调整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意见或者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mdct@nmp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调整建议”。
附件:1.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产品管理类别拟调整意见汇总表
2.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拟调整意见汇总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