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热线:400 0087 9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1年药品检验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药监综科外〔2021〕50号)规定,现公布药品监管系统2021年检验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机构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高洋、吴一楠,88330562、88330502
附件:2021年能力验证计划满意名单.doc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1月17日
上一篇:关于发布与实施新版CNAS-CI01-G001《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的通知
下一篇:【工信部】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
活动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