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的通告
“十三五”期间,我局承担“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器”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为总结此项工作,我局组织编写《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将反馈意见邮件至:yxaj@smda.sh.cn,邮件注明“血液透析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反馈”,截止时间2020年1月3日。
特此通告。
附件:
1.《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
2.《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
范围
本指南仅适用于血液透析行业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识别,报告血液透析类医疗器械产品不良事件做参考指引,具体覆盖以下产品:血液透析设备(分类目录代码:10-03-01)、透析器和血路管(分类目录代码:10-04-01)、血浆分离器(分类目录代码:10-04-03)、水处理设备(分类目录代码:10-03-05)。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胸/腹主动脉支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的通告
“十三五”期间,我局承担“胸/腹主动脉支架”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为总结此项工作,我局组织编写《胸/腹主动脉支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将反馈意见邮件至:yxaj@smda.sh.cn,邮件注明“主动脉支架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反馈”,截止时间2020年1月3日。
特此通告。
附件:
1.《胸/腹主动脉支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
2.《胸/腹主动脉支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胸/腹主动脉支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指南仅适用于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直接识别、报告胸/腹主动脉支架系统不良事件做参考指引,具体覆盖胸/腹主动脉支架系统(分类目录代码:1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