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监械注〔2022〕67号
本市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
为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739号令),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市场总局令48号),进一步推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第145号公告)落实,加强本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抽取上海市中医医院(械临机构备201800123)等22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见附件),对专业技术水平、组织管理能力、伦理审查能力、相关制度规程等方面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安排由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上海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抽查名单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7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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