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提高北京市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效率,促进北京市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医疗器械快速审评审批办法》,先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请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快速审评审批办法反馈意见”,邮箱地址:qixiechu@bjda.gov.cn。
二、传真:010-83560730。
三、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302室 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邮政编码: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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