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现场检查指南》、《北京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现场检查表范例》、《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行政措施》,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将意见报送我局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意见反馈时间截止至2016年6月21日。
传真:010-83560730
邮件:qixiechu@bjda.gov.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反馈意见”)
附件:1. 《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现场检查指南》(征求意见稿)
2. 《北京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现场检查表范例》(征求意见稿)
3. 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管行政措施(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3日
点击链接查看详细信息并阅读原文:http://www.bjda.gov.cn/bjfda/gzdt14/tzgg/tz/34828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