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药监规〔2020〕3号)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械注〔2020〕107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工作,保障公众用械安全,省药监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工作,并制定了《黑龙江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见附件),请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及本地实际,周密部署,严格实施,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黑龙江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