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更好地指导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委托灭菌进行监督检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江西省医疗器械产品委托灭菌方式检查要点指南(试行)》(赣药监械监〔2020〕10号)进行了修订(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Q:2108515680@qq.com,或将书面意见建议寄至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